法制網訊 記者王斌 春節假期剛剛結束,北京市即連續發文要求厲行節約。嚴禁黨政機關超支辦會,規定之嚴厲甚至細化到在會議用餐中不得上高檔菜餚、不安排宴請、不上煙酒。
  按照日前發佈的北京市市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會議費管理辦法,各單位應優先選擇單位內部會議室、禮堂、招待所、培訓中心等具備會議承接能力的會議場所召開會議,嚴禁到北京以外地區,以及中央及市委、市政府明令禁止的風景名勝區召開會議。參會人員在50人以內且無外單位代表的會議,原則上在單位內部會議場所召開,不安排住宿。
  辦法規定,各類會議的伙食費不得超過核定標準,會議用餐上要嚴格控制菜品種類、數量和分量,安排自助餐,嚴禁提供高檔菜餚,不安排宴請,不上煙酒。會議會場一律不擺花草,不製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不得組織會議代表旅游和與會議無關的參觀,嚴禁組織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嚴禁以任何名義發放紀念品,不得額外配發洗漱用品。同時,辦法規定,對計劃外召開會議、以虛報冒領手段騙取會議費、違規報銷與會議無關費用等6種違規行為將追責。
  據北京市財政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韓傑介紹,北京市曾出台過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會議費管理辦法等規定,儘管如此,也存在公務活動審批流程不完善、經費標準不細、報銷審查不嚴等問題。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行政經費管理,在中央相關指導性文件出台後,北京市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在第一時間研究制定了一系列經費管理辦法。  (原標題:北京:黨政會議用餐不准上煙上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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